还有马宝玉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师父,唐人杜回。按照他的说法,这位在怛罗斯之战中被高仙芝当做弃子丢下的参军,绝对堪称学富五车。非但精通各种处理政务的学问,对于造纸、制药和纺织等技能,也都有广泛的涉猎。在他和几位同是于怛罗斯之战被俘的工匠指导下,如今大食国内已经开始制造颜色堪比白雪的中国纸,服用了后立即去除军中流行瘟病的中国汤,还有远比大食人以往所用先进的播种、收割机械,甚至连缫丝、纺纱这些连王洵都不太清楚的技术,也毫无保留地教给了大食人。
如此一来,大唐对大食的国力优势,便愈发不可久恃了。而朝中诸公对大食的了解,却还停留在“不过化外蛮夷”这种几近于无知的地步。一方傲慢自大,一方却能做到知己知彼,日后两国之间的较量,输赢胜负,还真的像马宝玉说得那样,很难确定最后鹿死谁手。
人才不能为我用,必为我杀。最简单的办法,就是忘记当初的承诺,直接将马宝玉和阿里本处死,以免他们将来成为大唐的祸患。可这又与王洵的秉性格格不入。他还年青,虽然经历过一些磨难,却远没有学会恶毒。对身外世界和自己的未来,同样满怀着信心。
“要不,您先放他们走。末将再去跟曹忠节他们几个打声招呼!”对于王洵的长处和缺点,沙千里都看得很清楚,找了个单独相处机会,低声建议。“反正西去的路上一直不甚太平。有人要是不幸死于匪盗之手,也不能怪到您的头上!”
“也……,算了!”王洵差一点就答应,话到了唇边,又匆匆摇头。毫无疑问,沙千里的办法切实可行。既维护了自己这个大都督的声誉,又避免了放虎归山。可这样做,与当年高力士勾结哥舒翰,暗中对付自己的手段有什么不同?岂不是一样的肮脏龌龊,一样的见不得光?
既然瞧不起高力士、哥舒翰那种人,王洵这辈子,便永远不会令自己成为那种人。尽管后者可能活得更滋润,可能掌握更大的权力。“让他们走吧!将来的事情,将来再说。”仿佛猛然想通了,他脸上的表情瞬间轻松起来。“他日后有一飞冲天的潜力,咱们也不是混吃等死废物!大不了将来在战场上,咱们再抓他们一次。”
“那……,那倒也是!”沙千里先是急得直皱眉,旋即展颜而笑。自己还是小瞧了大都督,以他的本事和潜力,又何必忌惮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小卒?!且不说马宝玉日后有没有机会独当一面,就是真的让他做了东征军的主帅又能如何?王都督年龄比他小,临阵经验比他丰富,个人武艺和威望,又何止是他的十倍百倍?双方真的有在战场上重逢的那一天,也应该是马宝玉望风而逃。大都督无论在哪个方面,都占尽了优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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