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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常山赵子龙?”张任大惊:“你就是长坂坡孤身救主,战百将,冲破百万大军,杀董卓军五十余将的常山赵子龙?”
“嗯!”小小赵云将嘴里的包子吞了下去,左手上拿的包子暂时没吃了,认认真真地对着张任点了点头,然后微带歉意地道:“其实我不想杀人啊,但是他们围攻糜夫人和小阿斗,小云很生气……就哎呀,真不好意思。”
张任的脸上显示出一抹激动的潮红来,她对着赵云恭敬地一揖,全然不顾小小赵云的岁数比她小很多,然后用充满欣赏的语气道:“冲阵扶危主,您的忠义,是我学习的榜样!”
张任自认为自己是西川第一忠臣,对刘璋的忠心可昭日月,后来她听说公孙军中也有一名忠义的大将,在长坂桥为了救出自己的少主,单身冲杀入百万大军,后来被围,又背着少主杀出一条血路,这样的人顿时在女文青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。
这事情其实很容易理解,自古以来,文青最容易被别人的英雄事迹感动。倒是麻木的普通人对别人的忠义行为往往报持着一些批判式的恶意,例如有些不知耻的人就认为临危救主什么的只是奴才行径,还有些自己没心没肺不做好事,就以为做好事的人都是在表演做秀一样。
文青这种东西,虽然是种病得治,但实际上古往今来赞颂英雄的诗歌,都是出自文青之手,绝不会是出自文盲之手。
张任恭敬地对着赵云行了一礼,激动地道:“我终于见到了您这位忠义之士。”
“啊?忠义是什么?能吃吗?”小小赵云一脸茫然。
“扑哧!”张任一口鲜血差点夺喉而出,她打了个跌,差点摔倒在地,好不容易才站直了身子道:“英雄说笑了。”
小赵云嘻嘻一笑,开心地道:“其实我不太会说笑话,我最擅长的是唱歌,你听我给你唱一个……”
小赵云清了清喉咙,认真地唱道:
在三国时代有种奇妙的舞步
每当军心涣散跳起这舞
说不出的舒服
他的发明者是那高大的吕布
据说他还会边骑马边跳舞
还一边换衣服
为了要学会这奇妙的舞步
孔明亲自出马暗地埋伏
……
再经过几次的试探和深入
孔明发明出另一套舞步
对抗那吕布
与其说那是一种打仗的舞步
不如说是一种诡异的战术
加上奇特音符
它让累人的战争提早就结束
双方放下武器一起跳舞
……
噗通,这一次张任彻底地摔倒在地,被黑丝包裹的美腿还抽了两下筋。过了好半天,小赵云的歌都唱到第二遍了,张任才抹着汗水从地上爬了起来。
“你……你不是那个冲突长坂坡的英雄,绝对不是!”张任郁闷地大叫道:“你肯定是个骗子!”
“不对啊,我就是常山赵子龙。”小赵云认真地道:“好孩子不说话谎,说谎的不是好孩子……哎呀,我这样说好像也不对,马谡就是个好孩子,但她也爱说谎。这句话要改,嗯,我看看,改成这样吧……好赵云不说谎,说谎的不是赵云,嘻嘻!”
张任已经忍无可忍了,文青这种东西,最怕梦醒。
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,有可能是唐僧。会飞的不一定是天使,也有可能是鸟人。这个道理很简单,但要让文青接受却很难。文青通常都被会这些事情的真相弄得鲜血淋漓,悲痛欲绝。
她刷地一下翻身上了自己的黑煞兽,将手上的铁枪横在胸口,大声道:“你肯定是假的,我不管了。现在你是入侵西川的坏蛋,咱们来决一死战。”
“啊?寻真先生说,要活捉你,不能让你死。”小小赵云将手上的涯角枪挥了挥,嘻嘻笑道:“不要决一死战,死呀死的不好,放下武器一起跳舞不好吗?我和吕布都做了朋友了。”
就这么说着说着,大战就已经一触即发了。
黑甲、黑盔、黑丝袜、黑马、黑色的铁枪……长腿妹子整个人的格调都是黑色的。
银甲、银盔、白包子、白马、银色的长枪……小小赵云整个人的格调都是白色的。
两人在金雁桥上这么一站,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顿时让所有人的眼睛感觉到有点不能适应。
暗金的光芒同时在两人的头顶上冲起。
“金雁枪王”
“天下无双”
在那依稀、恍怱的刹那,孙宇突然感觉到这一战是宿命,是不可避免的必然,也许自纳米机器人从传国玉玺里面飞出的时候开始,这一战就静静地等待了两百年,它必将发生,无可避免。
“看枪!”长腿妹子飞马向前,黑色的铁枪幻化出七道枪影,正是“七探”,她的“七探”虽然只是初学乍练,但却已经变成纯熟异常,童渊学得对,一个有百鸟朝凰枪法做基础的武将要学会七探蛇盘枪法,只需要一瞬间的顿悟,并不需要长时间的演练。
小小赵云轻咦了一声:“姐姐,你的枪法和我一样哎!”
银色的涯角枪也立即飞起回敬,小小赵云的“七探”与张任的“七探”在半空中相迎……
十四道枪影立即纠缠在一起,瞬间变成十四式朝凰,然后变成铺天盖地,看都看不清楚的十四式百鸟,漫天都是枪影,漫天都是破空之风声。
“我擦,百鸟用成这样,好可怕!”孙宇抹了一把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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